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贯彻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 严厉打...

  • 嘉宾: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副厅长 陈健
  • 访谈时间:2020年04月24日 10:00
  • 摘要:2020年5月1日起,国务院《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将正式施行。省人社厅、省公安厅、省司法厅、省住建厅等部门将于4月24日上午10:00走进访谈直播室,就保障农民工工资合法权益、落实工程建设领域长效制度、查办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违法犯罪案件、提供农民工法律援助等方面,在线解答企业和农民工关注的热点、焦点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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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访谈现场
    • 嘉宾与主持人
      嘉宾与主持人
    •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副厅长 陈健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副厅长 陈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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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主持人]:各位网友,上午好!欢迎点击省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tjyct56.com),关注我们的在线访谈活动。本次访谈的主题是“贯彻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严厉打击欠薪违法行为”。[2020-04-24 10:00:12]
      [主持人]:首先为大家介绍今天来到我们直播室的嘉宾,他们是: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副厅长陈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劳动保障监察局、省公安厅治安总队、省司法厅法律援助中心、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市场监管处的负责同志。欢迎各位的到来![2020-04-24 10:01:26]
      [陈健]:谢谢主持人。各位网友,大家上午好![2020-04-24 10:01:49]
      [主持人]:陈厅长,《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于今年的5月1日施行,您能先介绍一下《条例》出台的有关情况吗?[2020-04-24 10:03:11]
      [陈健]:好的。农民工是我国产业工人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经济建设的重要力量,解决拖欠工资问题关系到广大农民工的切身利益,关系到社会和谐稳定,关系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成色质量。党中央、国务院历来高度重视,习近平总书记多次作出重要指示批示,2019年更是提出根治欠薪的要求。近年来,在党中央、国务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各地党委政府、各有关部门的积极努力下,治理欠薪工作取得了显著的成效,拖欠农民工工资多发高发的态势得到了明显遏制。但是,由于部分行业生产组织方式不规范,建设资金不足,治理欠薪制度措施刚性不够,用人单位主体责任、属地政府和部门监管责任落实不到位等一些问题导致拖欠农民工工资的问题需要进一步解决,国家在深入分析农民工欠薪根源、梳理现有治理农民工欠薪政策落实情况、总结治理欠薪实践经验基础上,制定专门行政法规,以法治手段推动根治欠薪问题,是十分必要的。因此,人社部根据国务院要求,研究起草了《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2019年12月30日李克强总理签署公布,2020年5月1日正式施行。《条例》的出台是治理欠薪工作成功经验的制度化提升,是依法治欠的重要体现和制度保证,开启了依法治欠的新阶段。我们相信,有党中央、国务院的坚强领导,有《条例》的法律保障,经过全社会的共同努力,根治欠薪工作一定会取得新的更大的成效。[2020-04-24 10:05:07]
      [主持人]:陈厅长,《条例》对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压实各方责任做了哪些规定?[2020-04-24 10:06:52]

      [陈健]:为确保按时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条例》主要从以下四个方面进行了规定:

      一是明确用人单位支付农民工工资的首要责任。坚持市场主体负责、政府依法监管、社会协同监督原则;用人单位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应当依法予以清偿。

      二是压实地方人民政府属地管理责任。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内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负责,建立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协调机制,加强监管能力建设,健全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目标责任制,并纳入对本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下级人民政府进行考核和监督的内容。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加强对拖欠农民工工资矛盾的排查和调处工作,防范和化解矛盾,及时调解纠纷。[2020-04-24 10:07:33]

      [陈健]:三是强化政府职能部门监管责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负责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的组织协调、管理指导和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的监督检查,查处有关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利等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按照职责履行行业监管责任,督办因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挂靠、拖欠工程款等导致的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财政、公安、司法等相关部门依法承担相应职责,做好与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相关的工作。

      四是充分发挥群团组织职能作用。工会、共青团、妇联、残联等组织按照职责依法维护农民工获得工资的权利,引导用人单位增强依法用工、按时足额支付工资的法律意识,引导农民工依法维权。[2020-04-24 10:08:08]
      [主持人]:《条例》在坚持源头预防、规范工资支付行为方面作了哪些规定?[2020-04-24 10:09:18]
      [陈健]:《条例》主要从以下四个方面进行了规定:一是用人单位实行农民工劳动用工实名制管理,与招用的农民工书面约定或者通过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规定工资支付标准、支付时间、支付方式等内容。二是农民工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通过银行转账或者现金支付给农民工本人,不得以实物或者有价证券等其他形式替代。工程建设领域总包企业必须开设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农民工工资应通过专户代发。三是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与农民工书面约定或者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规定的工资支付周期和具体支付日期足额支付工资。四是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工资支付周期编制书面工资支付台账,并至少保存3年;向农民工支付工资时,应当提供农民工本人的工资清单。[2020-04-24 10:10:21]
      [主持人]:我们都知道工程建设领域是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的重点,但建筑企业也有苦衷,他们本身的资金来源也存在问题,工程项目大都是按照工程节点进行结算,而不是按月结算。《条例》在这方面有没有规定,帮助解决因建设资金不到位导致工资拖欠的问题?[2020-04-24 10:11:14]
      [陈健]:解决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问题,重点在源头治理,关键在资金保障。钱从哪来、何时拨付、怎么管理、如何支付,《条例》做出了具体规定。主要突出四个到位:
      一是建设资金到位。规定建设单位未满足施工所需资金安排的,不得开工建设或者颁发施工许可证;建设单位应当向施工单位提供工程款支付担保;《条例》还明确规定没有资金立项,没有资金开工的,要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二是人工费按月拨付到位。规定建设项目的人工费用与工程款实行分账管理,工程款可以按照工程节点拨付,但人工费必须按照至少每月一次的方式来拨付。建设单位要按照约定将人工费用及时足额拨付至施工总承包单位的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规定。
      三是
      专用账户管理到位。明确施工总承包单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开设农民工专用账户,专项用于支付工程建设项目农民工工资。开设、使用农民工专用账户有关资料应当由施工总承包单位妥善保存备查。
      四是
      直接发放到位。要求在工程建设领域推行分包单位农民工工资委托施工总承包单位代发制度。施工总承包单位根据分包单位编制的工资支付表,将工资直接支付到农民工的银行卡上,并向分包单位提供代发工资凭证。相信通过这些制度的落实到位,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欠薪问题会得到很大的好转。[2020-04-24 10:12:26]
      [主持人]:《条例》在加强监督管理方面,作了哪些规定?[2020-04-24 10:14:13]

      [陈健]:《条例》细化部门监管职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相关行业工程建设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对劳动合同签订、工资支付、用工实名制、工资专用账户、施工总承包单位代发工资、工资保证金存储、维权信息公示等情况加强监督检查。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在查处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时,经批准可以依法查询相关单位金融账户和相关当事人拥有房产、车辆等情况。

      发生用人单位拒不配合调查、清偿责任主体无法联系等情形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可以请求公安机关和其他有关部门协助处理;对拖欠农民工工资涉嫌构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的,及时移送公安机关审查并作出决定。

      《条例》还对用人单位开展守法诚信等级评价,建立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等作了规定。[2020-04-24 10:16:12]
      [主持人]:《条例》在法律责任方面作了哪些规定?[2020-04-24 10:17:33]

      [陈健]:一是明确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的法律责任,促使用人单位履行主体责任。比如,违反规定拖欠农民工工资的,依照有关法律规定执行,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逾期不支付的,依法向劳动者加付应付金额50%以上100%以下的赔偿金;涉嫌构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二是突出工程建设领域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对施工总承包单位未按规定开设或者使用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未按规定存储工资保证金或者未提供金融机构保函,施工总承包单位、分包单位未实行劳动用工实名制管理,建设单位未依法提供工程款支付担保、未按约定及时足额拨付人工费用,建设单位或者施工总承包单位拒不提供或者无法提供工程施工合同、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有关资料等违法行为,规定了责令限期改正、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对其中的一些违法行为,还规定了责令项目停工、降低资质等级或者吊销资质证书等处罚。

      三是明确政府部门监管不到位的责任。政府投资项目政府投资资金不到位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报本级政府批准后,责令限期足额拨付所拖欠的资金;逾期不拨付的,对有关部门负责人进行约谈,必要时进行通报,约谈地方政府负责人;情节严重的,对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依规给予处分。[2020-04-24 10:19:15]
      [主持人]:2020年是《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施行之年,也是农民工工资基本无拖欠目标实现之年,当前江苏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形势如何?[2020-04-24 10:20:07]
      [陈健]:江苏作为农民工就业大省,一直以来高度重视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采取一系列有针对性的措施,有效维护农民工工资权益,已连续四年实现欠薪案件、金额、人数“三下降”,为实现根治目标打下坚实基础。360足球直播根治欠薪工作虽然取得了很好成效,但欠薪问题还未根本解决,建设领域市场秩序不规范等导致工程建设领域欠薪问题仍较为突出,陈案较多且解决难度大。同时,受经济下行、出口贸易摩擦、新冠肺炎疫情等多重因素影响,部分加工制造行业欠薪风险有所增加,根治欠薪仍面临较大挑战。[2020-04-24 10:21:21]
      [主持人]:那江苏下一步打算从哪些方面贯彻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2020-04-24 10:22:19]
      [陈健]: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持续紧抓不懈,全力攻坚克难,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聚焦《条例》执行,实现依法治理。将《条例》落实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摆到突出位置,狠抓工作落实,全面确保《条例》落地生效。持续开展《条例》宣传,不断扩大《条例》知晓度和影响力,营造全社会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深入抓好《条例》学习培训,统一执法标准和流程,增强政府部门执法责任和能力,充分发挥《条例》攻坚利器作用。
      二是聚焦工程建设领域,实现源头治理。严格执行工程建设领域特别规定,依法落实建设单位、施工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三方”主体责任,全面推行实名制、专用账户、总承包代发、工资保证金等各项制度,从源头上预防和解决年底欠薪集中爆发等难点问题。坚持在建工程项目全面排查,特别是政府投资工程和国企项目,以《条例》规定为行动指南,认真查找差距不足,列出问题清单,督促整改落实,确保执行到位。[2020-04-24 10:24:02]
      [陈健]:三是聚焦预警监测,实现系统治理。加快推进根治欠薪信息化建设,依托人社部门监测预警维权调度指挥中心,对接住建等相关部门信息数据,智能分析、主动预警欠薪苗头问题,并通过点对点调度、视频连线指挥实现综合快速处置,形成监控预警和防范处置、后方指挥和现场维权、线上线下无缝衔接工作机制,切实提升欠薪治理能力和治理质量。
      四是聚焦严查联惩,实现综合治理。充分发挥省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作用,联合加大工资支付专项执法检查力度,联动高效处置、依法严厉打击拖欠工资行为。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的,行政司法联动追究刑事责任,形成有力震慑。大力开展欠薪失信曝光、联合惩戒行动,符合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的,应列尽列,应惩尽惩,让欠薪失信者“一处违法、处处受限”。[2020-04-24 10:25:38]
      [主持人]:刚才陈厅长全面解答了《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的政策措施。下面我们来看网友的提问。[2020-04-24 10:26:33]
      [网友 游客]:我是一名钢筋工,工地与我签的是建筑业简易劳动合同,劳动合同跟人社局网站上提供的样本不一样,这种简易劳动合同能签吗?[NO.1]
      [张景亮]: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提供的劳动合同书仅是参考文本。根据有关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可以出具劳动合同文本,但文本必须具备《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规定的必备条款,条款的内容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如果你签的简易劳动合同具备前面提到的必备条款,且内容不违反国家法律规定是可以签的。[2020-04-24 10:28:13]
      [网友 游客]:本人是四川人,最近想到江苏工作,想问问江苏现在的工资水平怎样?[NO.2]
      [胡静]:目前360足球直播执行的月最低工资标准一类地区是2020元,二类地区是1830元,三类地区是1620元。2018年度360足球直播非私营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为84688元,城镇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为54161元。2019年的统计数字还未公布,但应该是有所提高的,如果你具备相应技术和技能,在工资方面会是比较高的。[2020-04-24 10:30:03]
      [网友 游客]:我是一家建筑企业负责人,《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推行分包单位农民工工资委托总包代发,我想了解具体怎么执行?[NO.3]
      [张景亮]:《条例》规定,工程建设领域推行分包单位农民工工资委托施工总承包单位代发制度。总包代发工资是指以总包单位为主体设立并使用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负责将工资通过该账户打入农民工社会保障卡或者银行卡。在工资发放的过程中,分包单位负责按月考核农民工工作量并编制工资支付表,经农民工本人签字确认,与当月工程进度等一并报施工总承包单位。施工总承包单位根据分包单位编制的工资支付表,经专用账户直接支付到农民工银行账户,并向分包单位提供代发工资凭证。[2020-04-24 10:32:04]
      [网友 游客]:我是外地来的农民工,前几天在一家劳务中介交了中介费,他们帮我介绍了几份工作,但都没有成功。我想问问介绍不成功能不能退一部分中介费?[NO.4]

      [梁吉祥]:职业中介机构提供职业中介服务不成功的,应当向劳动者退还收取的中介费,你可以向中介要求退回全部中介费。[2020-04-24 10:34:04]

      [网友 游客]:我是一家建筑总包企业的财务人员,想了解总包企业是不是必须开设农民工专用账户,开设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需要哪些手续?[NO.5]

      [梁吉祥]:根据《条例》第二十六条的规定,施工总承包企业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开设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专项用于支付该工程建设项目农民工工资。

      开设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需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版的营业执照正本、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件、基本户开户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如非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亲自办理的,还需提供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及经办人为本单位工作人员的证明文件。配合银行账户涉税信息尽职调查、反洗钱客户身份识别工作,还需提供如公司章程等资料,提供收益人信息、实际控制人信息,并签署《机构税收居民身份声明文件》等。申请开户还需提供企业的公章,财务专用章及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的个人名章。[2020-04-24 10:35:14]

      [网友 游客]:我是刚刚提问的建筑总包企业的财务人员。我还有一个问题,工程结束后专用账户剩余的钱怎么取走?[NO.6]
      [孔盼盼]:工程完工且未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施工总承包企业单位公示30日后,可以申请注销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账户内余额归施工总承包单位所有。[2020-04-24 10:37:40]
      [网友 游客]:前两年每次春节放假厂里都会扣住我一部分工资不发,要等到过完年再回来上班才发,我今年不打算再在这家厂里干了,老板现在扣着我的工资不给怎么办?[NO.7]
      [朱凌凌]:单位这种押薪留人的做法是错误的,属于拖欠工资的违法行为。您可以拨打全省联动劳动保障举报投诉电话12333转5号键进行举报投诉;或登录360足球直播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全省劳动保障监察网上联动举报投诉平台进行举报投诉;还可以直接向有管辖权的劳动保障监察机构进行举报投诉。另外,我厅在门户网站上新开辟了“根治欠薪行动中”专栏,您也可以在专栏里反应拖欠工资线索。[2020-04-24 10:38:25]
      [网友 游客]:我是建筑企业劳资人员,想了解《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对农民工实名管理做了哪些规定?总包企业和分包企业之间分别要做哪些工作。[NO.8]

      [梁吉祥]:为了规范工程建设领域劳动用工管理,《条例》明确要求,没有订立劳动合同并实名登记的,不得进入项目现场施工。

      同时要求分包单位要编制农民工工资支付表,并对现场用工、考勤、工资支付等情况进行管理。总承包单位应当在工程项目部配备劳资专管员,对分包单位劳动用工实施监督管理,掌握现场用工、考勤、工资支付等情况,审核分包单位编制的农民工工资支付表。[2020-04-24 10:39:13]

      [网友 游客]:《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对维权告示牌的内容有了具体的规定,我们原先设立的告示牌要换吗?[NO.9]

      [胡静]:《条例》要求施工总承包单位应当在施工现场醒目位置设立维权信息告示牌,明示下列事项:(一)建设单位、施工总承包单位及所在项目部、分包单位、相关行业工程建设主管部门、劳资专管员等基本信息;(二)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工资支付日期等基本信息;(三)投诉举报电话、劳动争议调解仲裁申请渠道、法律援助申请渠道等信息。《条例》规定的内容与360足球直播2016年下发的《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实施意见》的要求基本一致,如现有告示牌的内容存在明显缺失应当进行更换。[2020-04-24 10:40:42]

      [网友 游客]:我是一名应届毕生,我想借在线访谈问一问360足球直播有没有一个有全省招聘信息的网站,我还没有决定去哪个城市,如果每个地方都跑,这个成本太大。[NO.10]
      [梁吉祥]:我们360足球直播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发布了全省各地的招聘信息,你也可以通过我们的网站链接到各市的就业服务网,希望这些招聘信息能帮助你在江苏找到满意的工作。[2020-04-24 10:41:51]
      [网友 游客]:我是在工地打工的民工,现在工资都打卡上了,单位有没有扣我的钱压根看不出来。我跟项目上要工资单,项目劳资员说钱打卡上了就没有工资单了,我想问问是不是这样的?[NO.11]
      [孔盼盼]:单位应该提供工资清单给你。《360足球直播工资支付条例》第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将工资支付给劳动者本人,并同时提供劳动者本人的工资清单。《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也在第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向农民工支付工资时,应当提供农民工本人的工资清单。[2020-04-24 10:43:12]
      [网友 游客]:我刚到一个新工地,老板说我们住的是集体宿舍,银行卡放身上不安全,要替我们保管,如今卡被收上到现在都没有还给我,我该怎么办?[NO.12]
      [朱凌凌]:用人单位或个人不可以扣押或变相扣押农民工的银行卡。《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用于支付农民工工资的银行账户所绑定的农民工本人社会保障卡或者银行卡,用人单位或者其他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扣押或变相扣押。你可以向工程所在地的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投诉。[2020-04-24 10:44:10]
      [网友 游客]:我是一名农民工,如果老板不发我工资,我手上压根没有证据,这个新条例能帮到我们吗?[NO.13]

      [梁吉祥]:《条例》明确规定,用人单位实行农民工劳动用工实名制管理,与招用农民工书面约定或通过规章制度规定,工资支付标准、支付时间、支付内容等。《条例》同时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工资支付周期编制书面支付台账,至少保存3年。用人单位向农民工支付工资时,应当提供农民工本人的工资清单。这一规定就是为了解决发生工资拖欠后证据不足的问题。

      《条例》第五十条规定,农民工与用人单位就拖欠工资存在争议,用人单位应当提供由其保存的劳动合同、职工名册、工资支付台账和清单资料,不提供的,依法承担不利后果。[2020-04-24 10:45:05]
      [网友 游客]:我们农民工打工时会遇到各种问题,如工资拖欠、工伤等,很多政策我们也不是很清楚,只能听单位说,单位说得对不对也不知道。请问我们应该怎么办?[NO.14]
      [朱凌凌]: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设有专门的网站,可以查询法规政策;你也可以拨打“12333”免费咨询热线电话,工作人员会给您详细的解答,如果您受到单位违法行为的侵害,12333也可以提供举报投诉方面的服务;工会、妇联、共青团组织、法律援助中心等组织也可以给您提供帮助;一些简单的、涉及数额较小的纠纷,就近在劳动保障所就可以得到调处解决。[2020-04-24 10:46:08]
      [网友 游客]: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公安机关的立案标准是什么?[NO.15]

      [刘庆阳]:2014年1月15日,360足球直播高级人民法院印发《关于360足球直播执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数额标准的意见》(苏高法〔2014〕11号),明确了江苏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的入罪标准:拒不支付一名劳动者三个月以上的劳动报酬且数额在1万元以上的,或拒不支付十名以上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且数额累计在6万元以上的。

      江苏公安机关严格按照上述两个标准,依法办理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案件。[2020-04-24 10:47:08]
      [网友 游客]:构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的涉案人员将面临什么样的惩罚? [NO.16]
      [刘庆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六条之一的规定,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数额较大,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有前两款行为,尚未造成严重后果,在提起公诉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并依法承担相应赔偿责任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2020-04-24 10:48:08]
      [网友 游客]:我跟着班组长到工地干活,我的工资卡由班组长保管,但发工资的时候,班组长却从我的卡里扣除了一部分,这样合理吗?[NO.17]
      [周文辉]:这是不合理的行为。首先,农民工办理的工资卡不能由班组长保管,应由本人自己保管。《条例》第十一条明确要求:“农民工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通过银行转账或者现金支付给农民工本人,不得以实物或者有价证券等其他形式替代。”农民工实际发放的工资由总包通过银行发放到农民工卡中,是实得工资,不得以任何理由占用或截留。班组长私自保管和扣留农民工工资的行为是违法的。农民工如果发现这样的情况应向当地建设主管部门和劳动监察部门举报。[2020-04-24 10:49:10]
      [网友 游客]:工地要求进行实名制管理,每天要通过闸机进行考勤,这样有必要吗?我自己干了多少活我自己清楚,为什么还要这么麻烦?[NO.18]
      [周文辉]:实行实名制管理是保障农民工基本权益的重要措施,同时也是施工现场规范化管理的举措,同样也是保护企业的生产秩序和经济效益。《条例》第六条也规定了:“用人单位实行农民工劳动用工实名制管理,与招用的农民工书面约定或者通过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规定工资支付标准、支付时间、支付方式等内容。”使实名制管理真正体现农民工真实的劳动状况,获得真实的劳动报酬。我们要求只要在现场参加施工作业的管理人员、监理人员、施工人员均要严格执行实名制管理,真正实现全过程考勤记录,切实使农民工劳有所依、劳有所获,希望每位农民工自觉服从管理,依法保障自身的权益。[2020-04-24 10:50:12]
      [网友 游客]:我跟着同村的包工头在工地干瓦工已有近10个年头,工头会拖我一些工资,每次总要推脱下年过年还。最近我手头紧,想把钱全部要回来,请问我可以申请法律援助吗?法律援助条件是什么?我要到哪里申请呢?[NO.19]

      [李凤友]:您可以申请法律援助。《360足球直播法律援助条例》规定,公民获得法律援助,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有合理的请求及事实依据;(二)请求事项属于法律援助范围;(三)因经济困难无能力承担法律服务费用,或者符合本条例规定的特殊情形。但是对农民工讨薪法律援助申请,我们开通了绿色通道,一律免于经济困难审查。《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第四十五条明确要求“为请求支付工资的农民工提供便捷的法律援助”,为了方便农民工申请法律援助,我们在法律援助中心服务大厅设置农民工专门窗口,对农民工讨薪事项,简化受理审批程序,努力做到当日申请、当日受理、当日指派律师提供法律援助。您可以直接到当地法律援助中心接待窗口申请,也可以到乡镇司法所的法律援助工作站。

      如果您会用手机上网,可以选择12348 江苏法律服务网站集群、微信公众号等申请法律援助,更加方便。顺便提醒您,保留好劳动合同或者上岗证、出勤记录、工资条等证据材料,以备下一步走司法程序维权。[2020-04-24 10:51:02]
      [网友 游客]:能不能具体介绍一下,我们农民工可以通过哪个网站进行法律咨询?如何在线上申请法律援助? [NO.20]
      [李凤友]:你们可以通过选择12348江苏法律服务网站集群、微信公众号等进行法律咨询、申请法律援助,简便易于操作。登录360足球直播法律服务网,点击“法律援助在线申请”,或者手机关注微信公众号“江苏司法行政在线”,点击法律服务,通过“江苏掌上12348”的“法律援助在线申请”栏目在线提交申请,只需录入姓名、联系方式等简单的信息,就可以快速发起法律援助申请,我们有专人办理网上申请受理、移送、流转等事宜。对于欠薪纠纷,农民工还可以通过中国法网、江苏法网“农民工欠薪求助绿色通道”反映,对于异地欠薪求助问题,中国法网可以实现在线转办,真正实现“一网通办”。同时,对确实不能通过网络提交申请的农民工,可以拨打本地12348电话预约服务,紧急情况实行上门服务。[2020-04-24 10:52:17]
      [网友 游客]:用人单位未和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只口头协定了工资、工作时长等,如果出现纠纷,如何维权?[NO.21]
      [胡静]:用人单位应当依法与职工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否则将根据《劳动合同法》第82条规定承担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工资的法律责任。如双方在劳动关系履行过程中就工资、工时等问题发生劳动争议,劳动者可以通过12333电话、人社门户网站争议调解平台或者向当地劳动争议处理机构申请劳动争议仲裁。[2020-04-24 10:53:05]
      [网友 游客]:农民工为分包单位干活,由于总包单位尾款未及时到位而造成的工资拖欠,分包和总包单位各自应承担怎样的责任?[NO.22]

      [周文辉]:按照总包负总责的原则,根据《条例》第三十条要求:总包单位应该承担工资发放的主体责任,分包单位应及时提供经审核工资发放清单,总包单位尾款未及时位的可能存在建设单位工程款项未及时拨付到工资专用帐户的情况,应由总包单位先行支付,再向建设单位提出申诉要求。[2020-04-24 10:54:21]

      [网友 游客]:农民工遇到工资维权问题,如何请求法律援助?[NO.23]
      [李凤友]:您好!可以通过12348江苏法律服务网站集群、微信公众号申请,登录360足球直播法律服务网,点击“法律援助在线申请”,或者手机关注微信公众号“江苏司法行政在线”,点击法律服务,通过“江苏掌上12348”的“法律援助在线申请”栏目在线提交申请,只需录入姓名、联系方式等简单的信息,就可以快速发起法律援助申请,我们有专人办理网上申请受理、移送、流转等事宜。对于欠薪纠纷,农民工还可以通过中国法网、江苏法网“农民工欠薪求助绿色通道”反映,对于异地欠薪求助问题,中国法网可以实现在线转办。也可以到所在地法律援助机构的实体窗口来申请,通过百度地图可以搜索到法律援助机构的地址和联系方式。[2020-04-24 10:54:53]
      [网友 游客]:建筑工程领域农民工维权最是困难,据相关政策,建筑施工行业可以每月支付50%的工资,其余的年底一次性结清,如果年底未结清,但用人单位承诺年后会将欠款补上,而农民工本人急需年底前拿到工资,该怎么办?[NO.24]

      [梁吉祥]:建筑工程领域每月仅发50%的工资,如果不能达到约定工资支付标准,不能足额支付工资 ,年底又不能结清,这种情况已违反了国务院《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第35条的规定,农民工可以拨打12333电话、登录人社门户网站举报投诉平台或者直接向当地劳动保障监察机构窗口进行举报投诉也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机构申请劳动仲裁。[2020-04-24 10:55:53]

      [网友 游客]:如果用人单位拖欠农民工工资,但用人单位以账面没有足够资金为由拒绝发放工资,经查,用人单位将资金投入其他项目,账面确实没有资金,应该如何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NO.25]
      [梁吉祥]:按时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是用人单位的法定责任,不能以账面没有资金为由拒发农民工工资。《条例》第16条规定,用人单位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应当依法予以清偿。您可以拨打12333电话、登录人社门户网站举报投诉平台或者直接向当地劳动保障监察机构窗口进行举报投诉也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机构申请劳动仲裁。对用人单位将资金投入其他项目,而不依法支付农民工工资的行为,如涉嫌构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的,人社部门将依法立案调查并及时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如果符合相关标准,人社部门将依法将其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2020-04-24 10:56:28]
      [网友 游客]:很多用人单位与招用的农民工都没有书面约定工资支付标准,这种情况要怎么维权?[NO.26]
      [胡静]:《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第二章全章对农民工工资支付形式、支付周期、支付标准进行明确规定,如用人单位未依法与农民工订立劳动合同,或者订立的劳动合同上未约定工资标准条款,农民工可以依法举报投诉。如双方就工资支付标准发生争议,劳动者可以通过劳动争议处理途径处理。[2020-04-24 10:57:09]
      [网友 范弦安]:条例如何厘清用人单位、地方政府以及监管部门的责任?[NO.27]

      [梁吉祥]:《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坚持市场主体负责、政府依法监管、社会协同监督原则;一是明确用人单位支付农民工工资的首要责任。用人单位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应当依法予以清偿。二是压实地方人民政府属地管理责任。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内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负责,建立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协调机制,加强监管能力建设,健全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目标责任制,并纳入对本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下级人民政府进行考核和监督的内容。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加强对拖欠农民工工资矛盾的排查和调处工作,防范和化解矛盾,及时调解纠纷。三是强化政府职能部门监管责任。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负责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的组织协调、管理指导和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的监督检查,查处有关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利等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按照职责履行行业监管责任,督办因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挂靠、拖欠工程款等导致的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财政、公安、司法等相关部门依法承担相应职责,做好与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相关的工作。[2020-04-24 10:57:28]

      [网友 纸短情长]:农民工工资支付的不规范主要体现在哪些方面?[NO.28]

      [孔盼盼]:克扣或无故拖欠农民工工资是工资支付不规范的常见表现形式。“克扣”一般是指用人单位无正当理由扣减应得工资;“无故拖欠”一般是指用人单位无正当理由超过规定付薪时间未支付工资。《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等法律法规都对这两种违法情形的法律责任,作出了明确的规定,也对相关的救济渠道进行了明确规定。[2020-04-24 10:58:13]

      [网友 游客]:发现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有哪些平台可以举报?[NO.29]

      [孔盼盼]:如发现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您可以拨打全省联动劳动保障举报投诉电话12333转5号键进行举报投诉;或登录360足球直播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全省劳动保障监察网上联动举报投诉平台进行举报投诉;还可以直接向有管辖权的劳动保障监察机构进行举报投诉。另外,360足球直播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还在门户网站上新开辟了“根治欠薪行动中”专栏,您也可以在专栏里反映拖欠工资问题线索。[2020-04-24 10:58:46]

      [网友 一声叹息]:《条例》是怎样明确施工总承包企业的工资支付监管责任的?[NO.30]
      [孔盼盼]:《条例》第二十八条第二款规定:施工总承包单位应当在工程项目部配备劳资专管员,对分包单位劳动用工实施监督管理,掌握施工现场用工、考勤、工资支付等情况,审核分包单位编制的农民工工资支付表,分包单位应当予以配合;第三十条第二款也规定:施工总承包单位对分包单位劳动用工和工资发放等情况进行监督。[2020-04-24 10:59:11]
      [网友 游客]:如果老板拖欠工资逃跑了,报警后警察也暂时追不到人,拖欠的工资怎么办呢,只能等警方抓到人么?一直抓不到怎么办?[NO.31]
      [孔盼盼]:老板欠薪逃匿,如涉嫌构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公安机关将依法立案侦查,全力以赴开展追逃工作,要相信公安机关维护农民工权益的信心和能力,配合公安机关办案工作。同时,您也可通过以下途径进行救济:1.如是建设领域拖欠农民工工资,可以向项目所在地的住建等行业主管部门反映,申请启动工资保证金先行支付工资;2.可向当地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或提起诉讼,通过资产处置等司法措施支付工资。[2020-04-24 10:59:26]
      [网友 游客]:《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公布了,但大多数农民工文化程度较低、且没有时间没有渠道了解,如何让更多的农民工们了解到这个政策,江苏有没有组织送法进工地的相关活动?[NO.32]
      [胡静]:为确保《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宣传到位,保障农民工足额拿到工资,360足球直播以招用农民工较多的工程建设领域、劳动密集型加工制造和餐饮等行业为重点,已在全省范围组织开展了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特别是针对农民工的实际情况,我们在工地、地铁、广场等农民工必经地悬挂宣传标语、免费向农民工发放宣传画册,同时工作人员进工地进企业向农民工进行《条例》宣讲、答疑解惑。近期我们还将在南京部分项目工地组织省、市、区三级联动送法进工地活动,在工程建设项目现场对广大农民工进行宣传。[2020-04-24 11:00:31]
      [网友 游客]:因为欠薪问题产生纠纷,公司在把欠款发放后要辞退农民工,该如何维权?[NO.33]

      [胡静]:公司因与您发生工资支付纠纷且在欠款发放后将您辞退,如您对公司辞退理由和决定不服,您可以通过拨打12333电话、登录人社门户网站争议调解平台或者直接向当地劳动争议处理机构申请劳动争议仲裁。[2020-04-24 11:01:35]

      [主持人]:今天的访谈活动到这里就结束了,感谢各位嘉宾和网友的参与。现场提的一些共性问题,已在访谈中集中解答,请查看访谈实录。由于时间关系,一些现场提问还没来得及答复,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将通过电话、邮件等形式对有关问题进行答复。[2020-04-24 11:01:51]
      [陈健]: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问题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社会各界非常关注。这些年来,江苏一直把根治农民工欠薪工作摆在突出位置,各职能部门积极履行监管责任,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有序推进重点制度,取得了一定的成效。这个问题最终的根治还要依赖于社会各个方面的共同努力,需要相关职能部门按照职责发挥监管作用。我们相信,通过方方面面的共同努力,一定能够彻底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这一顽疾,实现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目标。谢谢大家,再见![2020-04-24 11:02:11]